鋼瓶間管理-集中供氣系統(tǒng)
一、目的
為了安全使用氣瓶,防止發(fā)生事故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二、范圍
本制度涉及鋼瓶:標準氣、液化氣、載氣(氫氣、氮氣、氦氣)、燃氣(氫氣、乙炔氣、笑氣)、助燃氣(氧氣、空氣)的鋼制容器。
三、管理要求
1、氣瓶須經(jīng)檢驗合格方可使用。氣瓶的檢驗由電子商務(wù)部歸口。
2、氣瓶要,嚴禁串用、代用、混用。
3、使用氣瓶時要選用合格的減壓器,出口壓力大于儀器、設(shè)備的使用壓力0.1-0.2Mpa,嚴禁直接采氣或直接使用氣體(除采干冰)。
4、特殊氣體的鋼瓶要使用特殊的減壓器,嚴禁違反規(guī)定改變減壓器安裝結(jié)構(gòu)和方法。
5、防止氣瓶受熱升溫。
6、正確操作、合理使用。使用時要上好減壓器,擰緊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氣。開閥時要慢慢開啟,以防止加壓過速產(chǎn)生高溫。對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尤應注意防止產(chǎn)生靜電。開閥時不能用鋼瓶搬手敲擊瓶閥,以防止產(chǎn)生火花。氧氣瓶的瓶閥及其它附件都禁止沾染油脂。手或手套上、工具上沾染油脂時不要操作氧氣瓶。每種氣瓶要有的減壓閥,氧氣和可燃氣體的減壓器不能互用,瓶閥或減壓器泄露時不得繼續(xù)使用。氣瓶使用到后應留有余氣,防止混入其它氣體或雜質(zhì),造成事故。一般應留有不少于0、5Mpa的剩余壓力。
7、開啟鋼瓶閥門要注意安全,應先檢查減壓器閥門是否松開(關(guān)閉減壓器閥),操作者必須站在氣體出口的側(cè)面,減壓器的防爆出口不準直對操作者,嚴禁敲打鋼瓶閥門或減壓器;開氣時應先開鋼瓶后慢慢開啟減壓器閥,關(guān)氣時應先關(guān)閉鋼瓶閥門后關(guān)閉減壓器閥門。
8、防止氣瓶受劇烈震動、碰撞、沖擊,裝在車上的氣瓶要妥善地加以固定,防止氣瓶跳動或滾落。氣瓶的瓶帽及防震圈應配戴齊全。搬運、裝卸氣瓶時應輕裝輕卸,不得采用拋裝、滑放或流動的裝卸、搬運方法。
9、防止氣瓶受熱或著火。
10、存放氣瓶時,旋緊瓶帽,放置整齊,留有通道、妥善固定。氣瓶臥放時應防止流動,頭部朝向一方。
11、鋼瓶間內(nèi),可燃氣體鋼瓶與助燃氣體瓶不準混放,要有隔離措施,鋼瓶要直立放置,用架子和套環(huán)固定,做好區(qū)域或標牌標識。
12、保持氣瓶間清潔,規(guī)整放置。
13、常用鋼瓶外部顏色區(qū)分及標志:氧氣瓶--天藍色黑字;氫氣瓶--深綠色紅字;氮氣瓶--黑色黃字;壓縮空氣瓶--黑色白字;乙炔瓶--白色紅字;二氧化碳瓶--鋁白黑字。